![《圖說》火警現場搶救。〈第一大隊提供〉](http://www.mypeoplevol.com/wp-content/uploads/2025/02/板消二-1.jpg)
【新北市訊】住警器建功!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某公寓一樓,日前點發生一起住家起火案件,疑似延長線短路釀災,造成客廳堆放紙類燃燒。所幸屋內有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即時警報提醒人員應變逃生,消防隊迅速到場撲滅火勢,避免這次危機。
新北市消防局第一大隊長羅凱文表示,火警發生時應立即撥打119報案電話並大聲呼救及迅速逃生,使用電器電線及延長線等勿綑綁並定期檢查廚房、廁所、臥室及客廳使用電氣設備之安全,耗電量大的冷氣室外機附近、陽台等勿堆放雜物。住家室內應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於火災發生時可提早偵測並發出極大的警報聲響,讓民眾即早應變逃生,避免發生重大傷亡。
![《圖說》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於火災發生時,可助即早應變逃生,避免生重大傷亡。〈第一大隊提供〉](http://www.mypeoplevol.com/wp-content/uploads/2025/02/板消一-1.jpg)
他指出,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已於111年7月1日公告施行,明訂下列之場所需強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一、供人留宿或居住之違章建築。二、供人留宿或居住之租賃住場所。三、曾發生火警紀錄之建築物,且經消防局指導需安裝住警器。
因此,依法市境違章工廠、頂樓違章加蓋及租賃住所之所有權人需依規定在室內之廚房、寢室及走道全面安裝住警器。經查未安裝且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將處6千至3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