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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NCC+警察視訊調查  多角色扮演詐財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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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農曆年節將近,大街上充滿喜洋洋氣息,民眾除了領年終獎金、準備賀年紅包外,也別忘跟家人分享反詐騙資訊守荷包,千萬別因誤信假冒公務機構(公務員)假處理程序及話術,掉入詐騙陷阱。

北部一名年約40歲張姓教職人員,日前在學校接到一通自稱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員工來電,聲稱張女曾在電信公司網站申辦預付卡門號,該門號遭盜用並發送詐騙簡訊,假NCC協助張女轉接自稱南部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周0彬刑警,假周姓刑警先聲稱張女涉入一洗錢案,須調查張女名下財產,要求提供身分證及郵局帳戶資訊,接續張女操作郵局網銀無法登入、提款卡亦無法領款,遂相信對方所言,按照指示提款及匯款,並依照假周姓刑警提示,告知銀行臨櫃關懷人員此款項為長輩生日及牙齒用途等,對方更佯稱於案件開庭確認後,可持法院開立的公證本票紙本領取繳交款項,張女遂不疑有他與對方前後面交5次,交付新臺幣460萬元予自稱檢察官特助,並按指示於每次交款前均與假鍾姓及黃姓檢察官透過電話視訊確認張女獨自一人前往交款,及交款後隻身返家,方結束視訊通話,並確認行蹤,張女接續匯款4筆計800萬元到對方指定帳戶,直到張女向家人借貸款項時才經提醒方知遇上詐騙,前後計遭詐騙1,260餘萬元。

詐騙集團以假冒公務機構(公務員)詐騙會有3階段詐騙話術陷阱:
1、先假冒公務部門、電信公司或健保局人員,聲稱被害人身分遭冒用、健保卡濫用遭停卡及申辦電信並欠繳電話費。
2、轉接給假警察,聲稱涉及刑案、人頭帳戶、詐欺共犯等,且偵查不公開要求當事人不得透露。
3、再轉接假檢察官、法官,謊稱被害人「身分遭冒用協助申請資金公證」、「收取資金控款」、「監管帳戶」。
4、出具假地檢署「監款科」、「公正帳戶」或地方法院開立的假「公證本票」等票令。

刑事警察局呼籲,檢警不會監管任何的人帳戶,更不會要求收取現金或存簿,民眾聽到「身分遭冒用協助申請資金公證」、「監管帳戶」等關鍵字時,就是詐騙!現行法令檢警不可能用電話做筆錄及傳真公文(公文必定為蓋關防紙本)或加通訊軟體LINE要求按時打卡回報及收監款,類似的詐騙的手法在刑事警察局165反詐騙官方網站及165反詐騙臉書上都有介紹,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反詐騙諮詢專線165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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