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網編輯方笙楠基隆報導】基隆市警察局交通警察隊為維護學生通學交通安全,增進導護志工相關交通安全常識,於1月22日10時30分至由五堵國小主辦的基隆市114年導護志工交通服務隊研習暨表揚大會,除了敬佩導護志工們的犧牲奉獻的精神外,更感激偉大的志工們對學童無私有愛的付出,並安排增能研習,讓導護志工們能夠同步提升維護交通安全的專業知能。
導護工作是一份有相當危險性的工作,有可能被車輛撞擊,也有可能和駕駛人發生刑事、民事的法律糾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第1項第11款:「交通勤務之警察、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交通稽查任務及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以外之人員,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臺幣1200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本條例賦予【各級學校交通服務隊現場導護人員】,於道路上【攔阻】人、車通行,妨礙交通的權利,但並沒有賦予執行【指揮】交通、交通稽查任務的權利。所以導護志工於導護學童時應依照【燈光號誌】來進行交通【攔阻】;若無燈光號誌時,建議在【無車輛行駛】時,才來進行交通【攔阻】,另外導護志工應確實遵守交通指揮「三不一沒有原則」-不以身體擋車、不背向車道(車輛)、不等候學生及沒有車輛接近時再實施管制,以免發生交通危險與各項糾紛。
相信透過精實的研習、札實的訓練,導護志工更能發揮專長協助學校做好學童安全防衛與交通維護,建構基隆市學校的安全網絡,無私的導護志工們必將成為基隆市「學童安全、家長安心、社會安定」的中流砥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