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訪友之名義  實則搭乘霸王車  查婦人竟是通緝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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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說:發言人臺北市中正第二分局思源街派出所長曹明德。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日前,一名林姓計程車司機於桃園市龜山區搭載一名鍾姓女子,女子上車後向司機表示要前往臺北市中正區汀州路一帶訪友;車輛抵達目的地後,鍾姓女子即表示身上沒有足夠的現金能給付車資,佯稱友人住在附近要向他借錢。林姓司機陪同鍾姓女子拜訪渠所述「友人」的家,惟應門人卻壓根不認識鍾姓女子,司機這才知道女子根本無力支付775元的車資,直接將車子開到派出所報案。

中正第二分局思源街派出所接獲報案後,得知女子身上沒錢能夠給付車資,立即盤查該名女子身分,經查鍾姓女子為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發布之竊盜通緝犯,前亦於新北市新莊區用同樣手法詐騙計程車司機!全案將鍾女逮捕解送歸案,詢後依詐欺罪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

中正第二分局呼籲,切莫為圖小利而坐霸王車,此行為將觸犯刑法詐欺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處罰金,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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