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大同分局於114年3月30日凌晨接獲民眾報案,大同區延平北路4段店家發生民眾遭妨害自由案件,蔡、周、施、李民等4名被害人自稱因租車債務糾紛,遭多名犯嫌自店家強制帶出上車離去。分局獲報後立即組成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循線追查,經追查後發現被害人遭犯嫌駕車帶往基隆市深澳國小周邊一帶空地談判並毆打,經數小時追緝後,大同分局先行逮捕林姓犯嫌、廖姓犯嫌到案,續向臺灣士林地檢署聲請拘票,拘提包姓、莊姓及江姓等3名犯嫌到案。4名被害人全數平安獲救,犯嫌共5名移請士林地檢署偵辦,後續以新臺幣10至20萬元不等交保,現全案仍由大同分局持續偵辦中。
大同分局重申,「打擊犯罪、掃黑制暴」是不間斷之工作,對於危害社會治安之各類犯罪絕不寬貸,嚴加究辦,秉持犯罪零容忍立場及決心,溯源刨根、速查嚴辦,全力守護人民,堅定政府保障安定社會之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