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胡文琦
面對近期所發生的多起不幸山難事故凸顯登山民眾缺乏安全的自負觀念,造成疑似濫用寶貴的社會搜救資源,甚至違反「國家公園法」等相關規定,對此,內政部日昨表示,已責成相關單位研提「國家公園入山管理及山域救援精進作為」,針對山林開放政策、提升國人登山素養訂定相關規範與罰則以確保登山安全,並研議納入「使用者付費機制」,以期能遏止不負責任的登山行為。
據悉,國家公園署業於今年3月召開兩場「山域活動一致性規範研商會議」,邀集了跨部會機關、登山社團及登山專家來交換意見。會中與會者皆認同全國應有一致性的山域活動管理規範,諸如使用者付費機制、搜救勤務派遣、登山保險、違規裁罰、山域管理、登山活動規範與登山安全教育等議題,內政部將提報行政院召開跨部會會議研商,以完善台灣整體的登山活動及山域管理機制云云。
坦白說,面對之前多起可注意應注意能注意與可避免能避免的不幸山難,從所謂互信與責任感不足的「網路邀約」,乃至是年輕男女欠缺危機風險意識的「輕裝跑山」等意外,此番有些遲來的負責任登山機制確有降低未來山難的積極作用。從開發入園手機APP,包括推播最新天候資訊、步道地圖及主動通報平安等,乃至定時自動回傳登山者坐標,都將能在一旦發生不幸事故時可根據最近坐標來提升救援效率。
此外,內政部也將針對任意變更路線、違規紮營、個人行為影響入園登山安全與浪費社會資源或其他情節重大者裁罰,最重將予以3年禁止入園申請,期能真正落實「負責任登山」。其實,誠如內政部所言「開放不等於放任」,除了國家公園署此番「與時俱進」的修法規範外,真要發揮保障無價人命的關鍵作為,說到底,最終還是需要登山山友自己能有「負責任登山且敬畏大自然」方能避免憾事一再發生。
*專欄反映作者意見,不代表本社立場
*作者/胡文琦:淡江大學戰略所碩士、政治評論家、親民黨發言人
原始新聞來源 【胡文琦專欄】負責任登山正確無誤 臺灣郵報.